北京市公开推广“避孕套”,该不该叫停?
2008-04-08 07:42:03.0
4月1日起,北京市政府开始全面执行一项新规定:今年年底前,各宾馆饭店,歌舞厅、夜总会,浴池,大中型建筑工地等四类场所都要100%提供安全套。同时,公安机关将不以上述场所内有安全套作为卖淫嫖娼证据。同时还成立了由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公安局等十几个部门组成的全面推行安全套使用工作协调小组。如上述四类公共场所如果未能在5月底前完成此规定或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将被全市通报!”

  见此消息,笔者其实有点晕,因为确实是搞不清楚以下三点:

  一、北京市政府在宾馆、歌舞厅、浴池等场所推广安全套的本意究竟是什么?而且还着重强调了“公安机关将不以上述场所内有安全套作为卖淫和嫖娼证据”的言词,莫非这是在暗示歌舞厅、夜总会和浴池也可以提供“性服务”?或者说只要不被执法公安发现的“性服务”就不属于卖淫和嫖娼?又或说是对违反国家工商法规定经营范围的商家赠送了一柄尚方宝剑?

  二、相比之下,在建筑工地公开推广避孕套是不是考虑到农民工的人数众多,且突然发生的各类事件也难以控制,或者认为农民工在生理膨胀的时候比较火暴,所以此举出发点是以控制疾病传播、扩散为最终目的呢?即便如此,自客观角度而言,会不会让人觉得有歧视农民工“性爱不节制”的另外一重意思?

  三、众所周知,奥运会8月8号开幕,那么北京市政府的本意恰恰就是在5月底、也就是在奥运会前两个多月的时候将“避孕套”部署到位,从而以确保外国友人的“性”安全呢?若是这样,那是不是也真的言重了那句话:与国际接轨、“开放”的北京迎奥运?

  曾一度羞羞答答的“避孕套”就这样随着北京政府的一声令下,在北京范围内开始广泛推广和执行了。笔者认为这个政策的推出既有对国人传统的“性”文化冲击,也有与国际流行的“性”文化接轨意图的存在。毕竟,我们固有办法是对藏污纳垢场所大力打击的,而不是靠避孕套来保证安全的;可实际上则是奥运会将在一百多天后来到北京,所以在奥运会期间北京将成为一个世界各地流行文化的聚居地,当然也包括“性”在内,所以,固有的“传统”将遭遇现实的“流行”,到底如何是好?

  你认为:北京市公开推广的“避孕套”政策,该不该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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